附件一: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与开发建设局、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1月25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切实落实省住建厅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科学、规范、有序推进工作,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前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通知》(附件1)和《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湛江市在建房屋市政工地及燃气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湛建质〔2020〕3号)的要求,现就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前后的疫情防控通知如下:
一、复工的时间要求
除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和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及特殊情况的相关项目之外,我市各类房屋市政工程复工或新开工时间不早于2月10日24时。如需提前复工的房屋市政工程,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房屋市政工程申请提前复工实施报备管理的通知》(粤建质函〔2020〕17号,附件2)有关规定办理。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二、复工必须具备的条件
我市各类房屋市政工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并经属地住建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复工:
(一)建立健全的疫情防控管理体系。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已建立以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疫情防控工作管理体系,贯彻落实防控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成立由总承包单位牵头的施工现场防控小组,制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健康检查制度、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和工作职责,并报送属地有关主管部门备案。项目管理人员已到位,已落实防控措施,组织开展防控工作。
(二)对工作场所进行全面卫生消毒。各责任主体按照防疫要求,严格落实环境消毒制度,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和生活垃圾装袋清理,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孽生环境,重点加强食堂、宿舍和厕所等部位的清洁消毒,并适当增加清洁消毒频次,切实减少交叉感染风险。工作场所、尤其是人员密集的工作场所、员工集体宿舍,保证自然对流通风,若自然通风不足,安装足够的机械通风装置(排气扇),确保充分通风透气。
(三)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各责任主体要切实提高对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重要意义的认识和防控意识,了解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预防措施,并在工地的各个区域开展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自觉做好自身防护,确保复工人员熟悉疫情防控知识。对目前在疫情重点地区休假的人员,在疫情解除之前不得返回湛江,由所在企业负责逐一联系,明确相关要求,并确认相关人员的动向。对其他省份、外市来湛的人员,要严格把控、提前了解其身体健康状况,对于有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的人员严禁来湛。
(四)施工现场实施全封闭管理。以项目部为单位,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到工作作业区、生活区与外界围挡封闭。项目按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湛江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湛建管〔2018〕73号)文件要求,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接入“湛江市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前端采集和考勤设备正常联网运行,对进出工地的所有人员登记造册,记录姓名、籍贯、身份证号码、来去方向、时间及体温等信息,实施真实、动态记录,并做好记录台账,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无特殊情况,严禁工人外出,确有需要应先请示报告。
(五)设置体温测量点及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在施工作业区、生活区设置体温测量点,并配备符合规定的体温测量设备,安排专人负责对入场作业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台账。准备足够数量的医用口罩、消毒酒精等医疗物资;每天按时配发口罩,严格落实工人佩戴口罩的规章制度。
(六)做好工地食堂安全卫生管理。确保工地食堂工作人员持有健康证,佩戴医用口罩;改善盥洗条件,为施工人员提供饭前洗手的必要盥洗设施和洗手液。严禁携带野生动物和家禽家畜进入饭堂,坚决抵制食用野生动物。
(七)落实应急处置措施。提前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协商,明确收治医院,一旦发现从业人员出现疑似症状,应及时采取医学健康监测,并第一时间向属地主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和医院上报,确保及时送院诊治。
(八)落实安全生产要求。各责任主体要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六个一”的工作要求,制定1份周密的复产复工方案,制定1套应急处置方案,开展1次安全检查,在不召开大型会议,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聚集性活动的情况下,通过微信、短信等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务必做到安全管理不到位不复产、防范措施不落实不复产、隐患问题不清零不复产。
三、复工申请流程
(1)建设单位需提前3天向辖区住建主管部门提交复工申请表(附件3),按要求统计填报涉及本工程项目范围内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检测、人防、消防等复工人员(含管理人员)名单(附件4),并提供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健康检查制度、应急处置预案等相关资料。未进行申请或申请不批准的房屋市政工程一律不准复工,未登记上报的工人一律不准进入工地。市管项目向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申报复工手续。
(2)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接到建设单位书面申请后,要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并填写复工检查表(附件5),经核查合格后方可允许复工。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委托湛江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和湛江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具体负责市管项目复工申请的审核工作。
四、复工后应采取的防控措施
各责任主体单位要服从属地管理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统一调度、统一监管,严格落实《公众预防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南(企业年后返工人员)》(附件6)的要求,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输入、传播,保障工作现场人员生命安全。
(一)强化进场人员管理。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一次准确的体温检测,确保身体状况良好。如发现有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的人员,不得允许进入集体宿舍等区域,要安排独立隔离场所进行健康监测,未发现疑似症状方可上岗,误工费用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不得变通。
(二)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各责任主体单位开工时不搞开年饭,不召开大型会议,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聚集性活动;严禁从业人员携带野生动物和家禽家畜进入工地,坚决抵制食用野生动物;督导从业人员外出时做足防疫措施,尽量减少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对未按规定佩戴口罩的人员,不允许其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或进入会议室、食堂等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在食堂就餐应实施错峰分餐制,减少人员聚集,避免围餐和面对面就餐,避免就餐时说话,并每天对食堂进行一次清洁、消毒;空调工作场所应调节足够的新风分配量,并每周对新风房、过滤网等进行清洁、消毒二次以上;配送材料、物资等的外来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车上人员不得离开驾驶室,货物、物资由项目部安排工地内人员接收和装卸。
(三)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安排专人每天了解员工健康状况,每天对每一名进场作业人员进行体温测试,建立体温测试记录。一旦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的人员,第一时间采取健康监测,送院诊治,坚决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措施。同时,要配合辖区政府和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病毒消杀和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
(四)建立值班值守和疫情报告制度。各责任主体和各项目要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值班管理。安排专人实施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通信畅通。每日要按规定向属地主管部门报告疫情防控情况。
五、疫情防控的监督管理
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要以企业自查自纠、上报视频材料等为主,辅之以抽查的方式,组织开展专项复工检查,重点检查各责任主体对复工有关要求的贯彻执行情况、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存在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和项目监理人员不到岗等问题的,一律视为不符合复工条件,立即责令暂停施工并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对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疫情的和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六、其他事项
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复工相关事项示意图可参考《湛江市工地复工指引》(附件7)。
附件: 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房屋 市政工程复工前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防控的通知
2.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房屋市政工 程申请提前复工实施报备管理的通知
3.复工申请表
4.复工从业人员信息一览表
5.复工检查表
6.公众预防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南
附件二: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粤建质函〔2020〕17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佛山 交通运输局、佛山市轨道交通局:
为落实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有效防 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扩散蔓延,保障企业安全有序复工 复产,根据《省疫情防护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实施企业提前复工报 备制度的通知》(粤防疫指办明电〔2020〕11号),现就房屋市政 工程申请提前复工实施报备管理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提前复工的必备条件
各地各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核申请提前复工项目是否具备粤 建质函〔2020〕15号要求的各项复工条件,重点审核以下内容:
(一)防控机制到位。各责任主体单位建立疫情防控内部责 任机制,成立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牵头的施工现场防控小组,制订 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健康检查制度、应急预案。项目管理人员已 到位,已落实防控措施,组织开展防控工作;
(二) 现场封闭到位。以项目部为单位,严格按照疫情防控 要求,做到作业区、生活区与外界围挡封闭,严格控制无关人员 进入施工现场;
(三) 员工排查到位。企业职工健康监测措施健全、建立实 名制管理制度、“一人一档”建档分类筛查机制,已有效劝说目前 仍身处或去过重点疫情地区的员工暂不返粤;
(四) 设施物资到位。卫生防护用品和隔离观察场所齐备, 在作业区、生活区设置体温检测点,做好口罩、测温仪、消毒水 等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
(五) 内部管理到位。能够做到每日监测员工身体状况并按 规定上报情况,做好场地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及隔离区管控。 按照“8个一”要求,建立和落实复工上岗前个人防护知识全员培 训制度。
对春节期间处于不停工状态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施工企业 应做好相关防控措施,并及时向属地主管部门动态报告疫情防控 情况。
二、认真执行提前复工的备案程序
申请提前复工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施工企业须至少提前2 日向项目属地主管部门备案,提供以下材料:
(一)提前复工备案表(样式附后);
(-)疫情防控承诺书(样式附后)。
属地主管部门收到备案申请以后,应组织有效核查,核查符 合条件的,第一时间出具备案的意见。对防疫工作不到位的,应 当一次性告知整改;对核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备案。
三' 切实加强管理服务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房屋市政工程各责任主体单位必 须严格按照粤建质函〔2020〕15号的规定做好复工前后的各项疫 情防控工作,项目复工后,应当采取24小时电话值班等方式保持 应急联系,配合做好监督检查,每日将本项目疫情防控情况报送 属地主管部门,发现疑似病例的应当立即报告,采取隔离防护和 送医院诊治等措施。对出现确诊病例的项目,属地主管部门应当 责令立即停工,采取隔离等有效措施控制疫情扩散蔓延,并将有 关情况报本地疫情防控指挥部。
(二) 明确属地监管责任。各地各主管部门要设立投诉举报 电话并对社会公布。发现复工的房屋市政工程不符合规范情形的, 应当立即督促企业按规范采取防控措施,不符合开工条件的,不 得复工;对未经报备擅自复工的,要责令立即停止施工并严肃处 理,导致疫情防控重大风险或出现确诊病例等不良后果的企业, 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 加大服务支持力度。各地各主管部门要进一步优化营 商环境,积极创造条件,帮助房屋市政工程各责任主体安全有序 复工,指导和支持复工企业完善疫情防控设施设备,加强管理规 范、防护知识的培训,指导从业人员加强健康管理。
请各地级以上市各主管部门根据我厅疫情防控信息报送的 有关要求,将提前复工项目情况及时报送我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处。(联系人:林龙宾,电话:020-83133732 ,邮箱:aqglc@126.com)
附件:1.房屋市政工程提前复工备案表(样式) 2.提前复工单位疫情防控承诺书(样式)
附件六:
公众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指南(企业年后返工人员)
为做好企业年后返工人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根据目前对该疾病的认识和疫情防控需求,请各企 业制定预防控制应对方案,做到“8个一:
一报健康状况。返工前收集员工近期健
康状况、疫情发生 地居住史或旅行史和员工动向。每天了解职工健康状况,尤其 是有员工密集工作场所或有集体宿舍的单位,要制定相应的健 康检查制度,并由专人负责,严格执行。若有发热、咳嗽、乏 力等症状,或近期有与野生动物或发热咳嗽病人接触史不要带 病上班,应主动戴上口罩到就近的定点救治医院发热门诊就 诊。如果有疫情发生地居住史或旅行史,以及发病后接触过什 么人,应主动告诉医生,配合医生开展相关调查。
一測体温。在入口处使用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对所有进 入企业的人员开展体温探测。发现发热症状病人,如是14天 内从疫区来粤人员,给其戴上口罩,通知120急救车将病人转 运到定点收治医院。如属其他地方的人员,劝导其到就近发热 门诊就诊。
一戴口罩•提前采购口罩等防护设备,提醒员工前往公众 场所、就医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医 用外科口罩或N95 口罩;空旷场所,不需要佩戴口罩。公众日 常使用可选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其佩戴有以下 步骤:(1)鼻夹侧朝上,深色面朝外;(2)上下拉开褶皱,使 口罩覆盖口、鼻、下颌;(3)双手指尖沿着鼻梁金属条,由中 间至两边,慢慢向内按压,直至紧贴鼻梁;(4)适当调整口罩, 使口罩周边充分贴合面部。脱口罩时,抓住耳朵上弹力帯取下 口罩,不要接触口罩外侧。普通人(无发热、咳嗽等症状)日 常使用的口罩,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丢入“其他垃圾” 桶;.如果是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及其护理人员, 应在就诊或接受调查处置时,将使用过的口罩作为感染性医疗 废物进行收集处置。
一设隔离留观室。每个工厂都要设置隔离留观室。对来自 疫情发生地的员工,劝其留在原居住地,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已经返工的,要求其自抵达后自我隔离或在工厂隔离场所观察 14天。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设立疫区返岗人员厂内临 时隔离场所。隔离人员必须每日进行体温测量,如出现发热、 咳嗽、乏力等症状,请戴上口罩立即到就近的定点救治医院发 热门诊就诊。隔离结束后所有隔离人员必须经过体温检测合格 后方可解除隔离。
一致电。询问当地集中隔离场所或咨询防控问题,请致电 “12345”或“12320”热点电话。急诊就医请致电“120”急 救电话。
一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健康 教育,人人动手除“四害”,大搞环境卫生,保持工作生活环 境整洁,预防疾病发生。环境及物品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 为辅,应避免过度消毒,受到污染时随时进行清洁消毒。消毒 方法如下:(1)物体表面:对台面、门把手、电话机、开关、 热水壶把手、洗手盆、坐便器等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可使用 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 mg/L - 500 mg/L )擦拭,作用 30min,再用清水擦净;(2)地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 氯浓度250 mg/L ~ 500 mg/L )用拖布湿式拖拭,作用30min, 再用清水洗净。
一次健康教育。宣传卫生防病相关知识,教育员工搞好个 人卫生,养成勤洗手等良好习惯,特别是班前、班后应洗手, 提高员工预防疾病的意识。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 班车上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 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工作场所、尤其是人员密集的工作场所、员工集体宿舍, 要尽量保证自然对流通风,若自然通风不足,应安装足够的机 械通风装置(排气扇),确保做到充分通风透气。空调工作场 所应调节足够的新风分配量,并每周对新风房、过滤网等进行 清洁、消毒2次以上。参加会议时,建议佩戴口罩,进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开会人员间隔1米以上。减少集中开会,控制会议时间,会议时 间过长时,开窗通风1次。会议结束后场地、家具须进行消毒。 茶具用品建议开水浸泡消毒。食堂进餐时,采用分餐进食,避免人员密集。餐厅每日消 毒1次,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操作 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 建议营养配餐,清淡适口。下班后,洗手后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外出,回到家中摘掉 口罩后首先洗手消毒。用七步洗手法清洁双手,步骤如下:(1) 洗手掌(内):流水湿润双手,涂抹洗手液(或肥皂),掌心相 对,手指并拢相互揉搓;(2)洗背侧指缝(外):手心对手背 沿指缝相互揉搓,双手交换进行;(3)洗掌侧指缝(夹):掌 心相对,双手交叉沿指缝相互揉搓;(4)洗指背(弓):弯曲 各手指关节,半握拳把指背放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双手交 换进行;(5)洗拇指(大):一手握另一手大拇指旋转揉搓, 双手交换进行;(6)洗指尖(立):弯曲各手指关节,把指尖 合拢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双手交换进行;(7)洗手腕、手 臂(腕):揉搓手腕、手臂,双手交换进行。手机和钥匙使用 消毒湿巾或75%酒精擦拭。居室保持通风和卫生清洁,避免多 人聚会。
一强化人文关怀。要加强人文关怀,切实维护好企业的良 好形象,高度关注被隔离人员的思想动态,及时进行心理疏导, 做到隔离不隔“爱”。